面對陌生人侵入社區,需要確認身分並報警處理
談無法出示身分及公文的大白/大黑 转:一早接快递小哥的电话,才得知自己居住的这栋楼居然 被封了。 马上穿上衣服,下楼,去核实。 果然:单元门口被一个铁栅栏拦住了,四五个大白在站岗。 我做了这么几件事: 1. 要求这些大白出示工作证,以证明他们的合法身份。 他们告诉我说 没有。 2. 要求他们出示政府批准封楼的文件。 他们告诉我说 这是居委会决定封楼的。 我告诉他们: 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,第四章《疫情控制》中的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,“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,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…” 显然,居委会不是“县级以上政府”,它擅自隔离封楼是违法的。 3. 质问他们为什么搞突然袭击,封楼前一晚为什么不发公告。 一个大白志愿者居然告诉我说他“忘了”。 于是决定: 上楼,报警。 110接警后,转当地派出所。 警员和稀泥,让我去联系居委会。 我明确告知警员: 一、我没有联系居委会的义务。 二、我被身份不明人员(没有工作证、没有政府文件,当然就是身份不明)限制人身自由,我有权力向你报警。 三、我要求警员出现场,到我家楼门口来了解情况。我拒绝接受警员仅仅在电话里的解释和说明。 警员阳奉阴违,迟迟不到。 二十分钟之后,我再给110报警,重申要求“警员出警到现场” 三十分钟后,再打第四次110,110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开始把我的电话转给“督察”(就是监督警察合法性的警察) … 终于,大约在一个半小时后,我再次接到警察的手机电话,他告诉我他来了。 但他仍然坚持和我电话聊。 我要求面谈。 咱们在楼门口当着大白当面说。 和警察在楼门口见面后,我再次重申了那1、2、3点要求。 警察说,替我向居委会反应…… 我给警察做了拍照。 当然,我事先询问了他,他也同意。 转身回家,再次遇到那个大白,高个,外地口音, 我再次质问他“……” 今早我和他第一次交锋,这小子出言不逊。 但是这回,他没再出言不逊。 他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报警? 走到家门口,居然看到一个女大白在和女主人争执,女大白是来给我家贴门磁封门。 我问她: 1. 你的工作证呢?回答仍然是没有。 2. 问她依据的法律条文呢?回答仍然是没有。 3.问她为何来贴?回答是 :02户型有感染,依据“十字花”原则所以贴。 3. 问她感染的是哪一层的02户型?就是问清楚是哪一家。回答居然是“不能说” “滚蛋” 回家之后,为了确保自己没有纰漏,又再次搜...